学经|第十六讲:草木之荣,必借之于水土

学经|第十六讲:草木之荣,必借之于水土

作者:南山空同

●本义

余知草木之荣,必借之于水土,法于阳,和于阴, 风过而得化;草木之枯,必失之于地脉,起于根,现于叶,风过而生变,何以故?

草木之荣,下得水土,上应八风,得水土而逆八风者,谓之早夭;应八风而失水土者,谓之无寿。阳之道,在于法而制之;阴之道,在于消而和之。阴阳得宜,风过而得化,此谓之成。

草木之枯,是有地脉不善,失之于水土也。此非水土风候之过,草木之枯,必先自损其根,损之又损, 方现于叶。余不知何以为救。天道自然,地脉从善, 不死不足以得其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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