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经|第二十讲:余知自然之理,亦行人道之德
作者:南山空同
●本义
鹏行高空,鱼游水中,狼聚而食,兽攻而散,此为蚁兽之理。蚁兽之理者,优存劣亡,弱肉强食;然人世者,老不与幼争,父不夺子食,护其弱小,不为取财而谋命,此为人道之德。两者何以有别?
虫兽可独行,人多群聚,群聚之败,在于弱肉强食,群聚之成,在于保护弱小。木桶合围,存水之量,视其短而不念其长;人之群聚,强者愈强,则弱者愈弱,故抑强而扶弱。
人世之害,在于抑弱护强,假弱护强,故弱者愈弱,强者愈强,犹如削船载木,终船毁木散。
故人道之基,在公而平之,在正义之序。公平不有,正义无序,虽可美其名,亦可乐其成,然其果皆为灾。譬如林有猛兽,火烧丛林,虽兽死,然万木不长,万物焦焉。
人道之盛,在择其优而护其弱,赏其贤而扶其庸。使人安其食,乐其俗,朴而居,实其行。故虽有名,却心不为乱,虽有利,却心知所止,万物相和,是有美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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